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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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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业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2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研究生同学:

本学期的研究生助教聘用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暂行办法(修订稿)》 (校研发【2015】394号)规定,现将草业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基本条件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学期将招聘7名研究生助教。

2.南京农业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申请,有关教师也可向学院推荐。

3.研究生院对2017级起的博士生学制及培养环节进行了调整,其中一项规定了博士生参与助教工作,博士生在入校第二学年后申请进行,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环节,请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积极报名参加此次助教招聘,课程主讲教师在招聘过程中也请倾向考虑博士生。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研究生助教工作安排。

2.每名硕士研究生助教应在学院行政办公室值班,时间机动可调整,具体时间经与学院行政办公室协调后确定。

3.博士生在担任助教过程中,课程主讲教师需安排博士生主讲 4-6 学时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分2次安排),指导传授博士生做好备课及授课的经验,在博士生助教上课期间需全程听课并于每次课后填写《博士生助教上课质量反馈表》。博士生助教上课期间主讲教师须全程听课,课前及课后给予必要指导。

博士生助教工作期间须参照《南京农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校教字[2002]40号),严格遵守教学规范要求,每次上课应认真进行备课并填写《博士生助教上课情况记录表》。完成助教工作后,需将每次的《博士生助教上课情况记录表》和《博士生助教上课质量反馈表》以及一份《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装订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网上登记助教必修环节完成情况。

博士生助教必须完成相应考核【具体见《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实施细则》(南农大研培[2018]77 号)】,考核合格后才可承担理论课课堂教学。截止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式依然严峻,需遵照学校当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安排博士生上课前需严格审核方能进入课堂。

4.研究生助教的工作内容包括,协助有关教师完成本科生教学有关事务、协助学院完成其他行政工作。

三、聘任规则与程序

1.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助教岗位,已申请助管岗位的不得申请助教岗位。

2.研究生助教聘任经自愿申请、导师同意和学院审查等程序后确定,原则上确定聘任后不得随意退出。

3.博士生担任助教,请严格参照《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及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的通知》、《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实施细则》实施。

4.有意申请的研究生请在9月7日上午12:00前把附件:《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发送至邮箱yh@njau.edu.cn ,并提交纸质稿(需本人、课程主讲教师及研究生导师签字)交至教务办公室F312。

特此通知。

 

                                                    草业学院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