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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校先进班集体、校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宿舍、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5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及各类奖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现我院开展2019年校先进班集体、校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宿舍、单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班级、各宿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

3.全班同学思想积极进步,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关心党的大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对任何公开或隐蔽地煽动和组织闹事、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4.班级学风严谨,无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经常组织学术交流、研讨和学习心得座谈会,全学年70%以上同学平均成绩在80分(见综测学习成绩平均分)以上,能积极地开展和参加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体育达标率95%以上;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能自觉遵守《大学生文明公约》;综合测评无 C等同学。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应为院内聘用的班委、团支委成员、院学生会成员、院团委成员的主要学生干部。

2.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综合测评为A等。

5.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6.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推荐。

(三)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本学年综合测评在B等以上(含B等),并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申报评选相应的单项奖学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创新奖

①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中以第一作者发表质量较高论文者;

②有重大科研发明者(得到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可);

省市科技竞赛奖获得者;

校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得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奖

①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先进个人者,以校团委提供名单为准;

②为学校的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者,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③担任学生干部、成绩突出者(按照学院二、三、四年级学生数1%的比例申报);

④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文化艺术奖

①在省、市级以上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②在校级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

③以第一作者在校外报刊发表文学和艺术作品者(不含新闻报道);

④以第一作者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及以上者。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体育竞技奖

①在国家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8名或三等奖以上者;

②在省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者;

③在市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④在校田径运动会中获第一名者。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单科优秀奖

①全国大学外语考试中外语四级考试达604分或六级达533分者(非外语类专业);

②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单科知识竞赛,并获较好名次者(国家前8名或三等奖,省级前5名或二等奖,市级前3名或一等奖)。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进步奖

①本学年综合测评较上一年提高 10名以上者(含10名);

②本学年文化课成绩较上一年提高10名以上者(含10名)。

以上奖项获奖时间均在2018.9-2019.8.31期间内,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四)先进宿舍评选条件

1.全舍同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平时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2.全舍同学团结友爱,互助互学,诚实礼让,尊敬师长,言论健康,举止文明,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3.全舍同学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学习成绩良好,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内没有受到过各级部门的通报批评和处分;模范遵守《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被评为“文明宿舍”。

三、注意事项

1.评审办法为: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2.除一等、二等三好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外,其他各类奖学金可以兼得。

3.凡受到校纪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本学期获各类处分及通报3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4.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者进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申请日期截止至2019年10月18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单项奖学金申请者请务必在网上办事大厅上传附件作为支撑材料,纸质证明材料各班长收齐后交至理科南楼F204董老师处(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填写电子表格发送至dby@njau.edu.cn。

5.校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申请表提交纸质表(见附件)于10月18日中午12:00前交至理科南楼F204董老师处,电子表发送至dby@nja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草业学院学生办

2019年10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