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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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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业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姜波奖助学金”、“刘宜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   文章作者:武昕宇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19-2020学年“姜波奖助学金”、“刘宜芳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2019-2020学年我院评定“姜波奖助学金”1名、“刘宜芳奖学金”2名,要求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二)姜波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姜波奖助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

3、综合测评为A等;

4、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自动成为我校“姜波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三)刘宜芳奖学金申请条件

1、刘宜芳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

3、综合测评为A等;

4、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日程安排

1、10月22日12点前:学生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奖学金;

2、10月23日下午: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10月28日前:学院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学校;

4、11月初: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2、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协调处理;

3、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4、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方式:025-84396585,理科南楼F204。

草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