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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草业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名人、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文章作者:李宇宣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名人、企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名额

2022-2023学年我院评定“大北农青年学子校长奖励金”1名,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2名,刘宜芳奖助学金2名;三项奖学金奖金额度均为每人5000元。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方可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二、各类奖学金具体条件

(一)大北农青年学子校长奖励金

1、大北农青年学子校长奖励金每年奖励120名优秀学生,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 元。

2、大北农青年学子校长奖励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奖励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爱劳动,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④在校生中二、三、四年级的学生;

⑤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班级10%,且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及重修现象;

4、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未满足班级前10%,且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及重修现象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破格申请参与学院初评: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学校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荣获地市级 以上(含地市级)见义勇为奖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含提名奖);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有共同第一作者的,申请人必须排在第一位)发表学术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成果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全文收录;人文社科类成果需被权威期刊(参考《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目录(2018年版)》)全文收录。并至少由两名相应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对其研究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作为团队主要负责人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 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际和全国性创业创新竞赛中获最高等级奖励;

④在部队服兵役期间有突出表现,荣获四等战功以上战时奖励(含四等战功),三等功以上平时、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奖励(含三等功);

⑤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以致用、锐意进取、服务社会,获得国家级社会实践表彰(如受表彰对象为团队,申请人需为团队主要负责人)。

(二)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

1、金善宝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

2、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2名;

3、综合测评为A等,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2名;

4、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综合素养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活动或社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熟悉金善宝先生生平事迹,并提交一篇学习体会。

(三)刘宜芳奖助学金

1、刘宜芳奖助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

2、动物科技学院4名学生,草业学院2名学生;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

4、综合测评为A等;

5、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

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日程安排

1. 9月27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提交个人申请,并填写申请报名表(见附件),文件以“大北农青年学子校长奖励金/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刘宜芳奖助学金+姓名”命名,发送电子版至liyuxuan@njau.edu.cn,截止时间为9月27日下午17:00;

2. 10月9日前:申报学生准备5min以内的自我展示PPT汇报,学院组织面试、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学生工作处,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1030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4.11月初: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各学院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奖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各类奖学金评选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5.相关学习体会需要学生提交手写版材料。

反映方式:025-84396585,理科南楼F204。


附件:1、2023年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汇总表

2、2023年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汇总表

3、2023年南京农业大学刘宜芳奖助学金汇总表



草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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