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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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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产类 2020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1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一、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兴趣、志向和特长,依据第一学年的综合成绩,在植物生产类内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分流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原则。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使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组织机构

(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书记

组  员:学院各学科点负责人、学院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学院副书记

(二)分流工作实施办公室

负责人:学院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学院副书记

成 员:学院各系主任、教学秘书、本科生辅导员

三、分流的模式

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是一种宽基础、多方向的人才培养模式,采取1+3的模式,学生进校后,前1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3年分流到该大类所涵盖的相关专业进行专业学习。

学生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末,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每个专业计划接受人数填报专业志愿,学院按照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于第三学期开始分流到相应专业学习。

四、分流的组织与实施

植物生产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时间:第一学期

本阶段的工作目标是成立植物生产类学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领导和负责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

(二)动员阶段

时间:第二学期

本阶段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对学生不同层次的动员工作,使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修读的专业。动员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院级动员:由学院层面对学生进行总体动员;

2.系级动员:由各专业负责人组织骨干教师、优秀学生代表对本专业的专业特色、发展方向、学科建设情况、人才培养情况、教学情况、专业学习的心得体会、毕业学生的就业形势等进行介绍。

3.课堂动员:由各专业负责人组织骨干教师,在学科导论课程中,对本专业内涵和前沿进行讲授。

(三)报名阶段

时间:2021年3月25日-4月5日

本阶段的工作目标是完成学生专业分流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园艺学院和草业学院网站和QQ群中向学生公布学院各专业接受学生人数。

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填报个人对选读的专业志愿,每位学生必须填写所在类别里的全部专业志愿并排序,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和第五志愿。

没有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专业分流申请志愿的学生,视为该学生放弃专业分流选择的权利,并由学院为其统筹进行专业分流。

(四)录取阶段

时间:2021年4月5日- 4月10日

本阶段的工作是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专业录取人数,合理调配资源,按照“学生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学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原则,完成学生专业的分流工作。具体如下:

1.专业分流范围

学生的专业分流只限在入学当年采用大类招生的学科类别范围内进行。

2.各专业分流计划

按照园艺学院和草业学院的专业布局及各专业的教学情况,2020级各类各专业的计划录取人数在学生报名前提前公布(本指标数不包括按学校规定接收转专业的学生数)。

专业名称

班级数量

每班人数

共计(人)

园艺

4

30

120

园林

1

30

30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1

30

30

茶学

1

30

30

草业

2

30

60

3.学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分流的依据主要包括:大学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和外语成绩。

总分计算包括:

1)课程成绩(按GPA积点计算);

2)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或其他语种;

所有学生按总分(课程成绩加英语附加分。附加分:英语四级成绩超425分为基准,按照50分为单位增加0.05;英语六级成绩超过425分为基准,按照50分为单位增加0.1;通过其他语种相应级别类推;不同级别外语只能选一级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0.2。过托福(85分)、雅思(6.0)等相应级别考试者额外再增加0.1)从高到低排序。如总分相同,则学习成绩高者排前;学习成绩还相同按英语成绩。其中,学习成绩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提交,最后总分的计算由分流工作实施小组组织完成。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减0.1分。

4.专业分流方法

以学生所填专业志愿,学生综合成绩为参照原则,即各专业首先对报该专业第一志愿学生进行录取(按照成绩排名),然后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第二志愿选择该专业学生进行录取,依次类推,直至该专业人数录满为止,每位学生必须填报五个志愿。

(五)分流结果公布阶段

时间:2021年4月10日- 4月15日

按程序公示分流结果后,上报教务处备案。从第三学期起,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按照专业重新编排班级。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分流后的专业班级进行。

五、其它

1.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书面提出申诉,专业分流领导小组需对学生的申诉,做出答复。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公室负责解释。

                                 园艺学院  草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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