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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草业学院关于做好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5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召开 2017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此项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目标要求

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摆和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体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环节步骤

1.认真抓好对照学习。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3.普遍开展交心谈心。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与支委、支部成员交心谈心。交心谈心既要主动说出自己的问题,也要点出对方的问题,真正把问题谈深谈透,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党员个人要对照学习内容、重点对照“四个合格”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要防止把发言提纲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5.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要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用事例说话。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一并进行。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要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评议,“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性不强、表现不佳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置。

三、相关要求

1.草业学院为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关于做好召开 2017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拟于3月7日(本周三)下午2:30于学院会议室召开党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请各党总支委员和各支部书记参会。

2.各位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并向党总支上报会议时间。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3.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 2018 年 3 月 20日前完成。请各支部将《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附件 1)、《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 2)和《2017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 3)及《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表》(附件 4)于3月20日之前交至理科南楼F306,电子版发送至sxy@njau.edu.cn,具体要求及表格请查看附件。

 

 草业学院党总支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