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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业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5-08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现制定草业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如下:

2011级及以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须发表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研究生署名前三位的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研究生署名前三位的国家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省部审定认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方能申请硕士学位。

发表论文的具体要求:

1、发表的论文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须是作者之一,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以及论文第一通讯单位必须为南京农业大学。文献综述(SCI期刊特约文献综述除外)、中文期刊增刊和会议论文集(包括EI收录的会议论文集)不计。

2、发表在国内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需公开正式发表或校样稿,发表在SCI源刊的研究论文需有正式录用证明,同时附上导师签署意见的拟发表论文全文。

3、一项发明专利视同为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作者为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作者为第二申请人,署名单位为南京农业大学、已有批准号的发明专利)。

4、校外兼职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发表的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

5、提交的论文均需由导师审查是否符合以上要求,并签署意见。

在草地学报、草业科学、动物营养学报,江苏农业科学,中国畜牧杂志,生态毒理学报,家畜生态学报,畜牧与兽医等期刊在申请学位时视为核心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