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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肇庆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7   文章作者:武昕宇  浏览次数:

 

2019年下半年肇庆市“百名博(硕)士

引育工程”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人才,根据《肇庆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引进一批以博士为主的研究生到市直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

二、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学习成绩优秀,于20207月底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博士后出站;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学习以来被评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本科学习以来担任过一年以上班级或学生会干部,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8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8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9年下半年肇庆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招聘对象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zqdj.gov.cn/Website/NewsDetail?id=3008),发送到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人才二科(zqrcgzk@126.com)。

2初审。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将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通知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

3面试。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4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委托考生就读高校考察,并提供鉴定材料。

6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7.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肇庆市委组织部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有关政策

1.使用管理。通过“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引进的博(硕)士由肇庆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原则上安排在我市市直单位工作,编制和工资关系在市直公益一类或全额核拨经费事业单位。肇庆市委组织部进行长期跟踪培养,采取不定期专题培训、抽调到机关跟班学习、选派到县(市、区)、乡镇挂职锻炼等措施,促其成长为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领导干部。表现优秀的,按照有关规定调任为国家公务员。

2.聘用与考核。引进对象与工作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聘任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七级(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聘任为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副科级领导职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3工资待遇。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4.住房保障。3年免房租安排入住人才公寓。自行租房的,博士给予2000//月租房补贴,硕士给予1500//月租房补贴,最高可享受3年。在肇庆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博士和硕士分别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和5万元。

5生活补贴。给予博士每人15万元生活补贴,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给予硕士1500//月的生活补贴,共发放3年。

6.配偶安置。引进对象配偶符合相关岗位引进条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协调安排工作。

7.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本公告由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8—2265988

 

 

肇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