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创办于1958年6月,1984年升格为省属本科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6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学校入选江西省高校“十四五”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生态家园、稀土王国、世界钨都、脐橙之乡”之美誉的赣州市。现有黄金、章贡、白塔(大学科技园)3个校区,占地2300余亩,2017年荣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
现有教职工1500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000余人。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0余人,博士生导师20余人,省“双千计划”人选、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省主要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百千万工程人选等省级重大人才工程人选80余人。
学校现有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的70个本科专业、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园艺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学科入选江西省“十四五”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化学学科已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建有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家具工业设计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赣南采茶戏)、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等2个国家基地,建有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在师范教育、红色文化与苏区研究、客家文化研究、脐橙工程技术、家具工业设计、竹基新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等领域形成了显著特色和优势。
赣南师范大学诚邀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共襄发展盛举,共创美好未来!
杰出人才: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已取得重大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引领相关学科群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行列。年龄不限。
领军人才:学术造诣高,已取得重大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影响广泛,引领相关学科进入省一流学科领先行列。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学术发展基础和成长潜力且人才培养卓有成效,引领相关学科达到省一流学科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学术科研骨干: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业绩突出的学术科研骨干,自然科学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优秀博士或紧缺专业博士:学术科研业绩较好或学校紧缺专业人才,自然科学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博士:博士毕业生。
四、引进待遇
(一)杰出人才
1.提供安家费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税),学校统筹安排工作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30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1000万元以上。
3.享受年薪80万元以上(含税)。
4.现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没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按人事代理聘用。
(二)领军人才
1.提供安家费80~120万元(含税),学校统筹安排工作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50~150万元,自然科学类150~450万元。
3.享受年薪60~80万元(含税)。
4.现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没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按人事代理聘用。
(三)学科带头人
1.提供安家费人民币65万元(含税),学校统筹安排过渡性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30~45万元,自然科学类50~100万元。
3.享受年薪30~40万元(含税)。
4.现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没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按人事代理聘用。
(四)学术科研骨干
1.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服务期满8年,享受与学校教职工入住黄金校区教职工过渡住宅的同等待遇);或享受安家费60万元(含税)并提供过渡性两室一厅租住房一套(过渡期5年),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同样享有集资分配人才住房资格。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12万元,自然科学类15万元。
3.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4.现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配偶没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视人才及配偶情况安排人事代理或合同制聘用。
(五)优秀博士或紧缺专业博士
1.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服务期满8年,享受与学校教职工入住黄金校区教职工过渡住宅的同等待遇);或享受安家费53万元(含税)并提供过渡性两室一厅租住房一套(过渡期5年),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同样享有集资分配人才住房资格。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7万元,自然科学类10万元。
3.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4.现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没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视人才及配偶情况安排人事代理或合同制聘用。
(六)博士
1.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服务期满8年,享受与学校教职工入住黄金校区教职工过渡住宅的同等待遇);或享受安家费43万元(含税)并提供过渡性两室一厅租住房一套(过渡期5年),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同样享有集资分配人才住房资格。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5万元,自然科学类8万元。
3.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4.现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没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视人才及配偶情况安排人事代理或合同制聘用。
(七)新引进的博士先按副教授七级标准兑现绩效工资待遇,3年后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绩效工资待遇,来校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博士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绩效工资待遇。
(八)新引进博士由学校安排过渡性住房或提供房补。学校2021年已开工建设一批人才住房(一期),建成后,新引进博士可与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同样享有集资分配人才住房资格。
(九)不安排工作待业在家的配偶享受生活补助1500元/月(含税),补贴时间5年。
(十)学校建立了完备的高质量附属学校系统,高标准、高品位打造附属中学、附属蓉江小学、附属蓉江幼儿园。全国百强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对口帮扶学校附属中学,聘任华中师大一附中汪义芳为附属中学校长。聘任全国十大优秀校长、南昌市南师附属实验小学原校长文耀挺为附属蓉江小学校长。聘任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赣州市保育院原副院长钟青萍为附属蓉江幼儿园园长。引进人才子女可在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中小学入托或上学。
1.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由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学术科研骨干、优秀博士或紧缺专业博士、博士参加由相关教学学院组织的业绩考核,需解决工作的人才配偶一并按要求参加考核。
2.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对拟引人才进行体检政审。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用人单位党委对拟引人才进行初步政审,党委教师工作部对拟引人才进行综合审查。
3.拟引进人才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1.应聘人员将电子简历同时发送至各教学学院指定的两个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学院及专业、高校人才网信息,例如:北京大学+王某某博士+中国语言文学+应聘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高校人才网。电子简历须用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WORD文档标题要求同上。
2.学校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杜老师
电话:0797-8396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