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19-2020学年“姜波奖助学金”、“刘宜芳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2019-2020学年我院评定“姜波奖助学金”1名、“刘宜芳奖学金”2名,要求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二)姜波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姜波奖助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
3、综合测评为A等;
4、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自动成为我校“姜波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三)刘宜芳奖学金申请条件
1、刘宜芳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
3、综合测评为A等;
4、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日程安排
1、10月22日12点前:学生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奖学金;
2、10月23日下午: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10月28日前:学院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学校;
4、11月初: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2、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协调处理;
3、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4、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方式:025-84396585,理科南楼F204。
草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