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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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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 2020 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文章作者:武昕宇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表彰2020年度学院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推动学校和学院共青团事业发展,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院团委决定在2021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四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草业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三、名额分配

“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优秀共青团干部”4名(本科生3,研究生1),“优秀共青团员”7名(本科生4,研究生3)。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全校评选 10 个,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书记原则上自动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指标。

四、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条件的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支部发展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品牌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五、评选程序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程序:“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院团委推荐,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答辩评审;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4月12日17: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班级申请材料,个人材料不予受理,学院团委根据评选要求,针对各支部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六、相关要求

1.各申报团支部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2.请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4月12日17:00前)将“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纸质版交至草业学院学生办(理科南楼F204),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以“***支部2020年度五四表彰材料汇总”命名)发送至武昕宇老师邮箱:wuxinyu@nja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草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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