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名人、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南农大学函〔2021〕6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草业学院开展2020-2021学年名人、企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名额
2020-2021学年我院评定“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1名,“刘宜芳奖学金”2名;两项奖学金奖金额度均为每人5000元;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2名;
2.综合测评为A等,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2名;
3.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综合素养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活动或社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熟悉金善宝先生生平事迹,并提交一篇学习体会。
(三)刘宜芳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
2.综合测评为A等;
3.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日程安排
1.10月22日12点前:学生填写申请报名表(附件1)发送电子版至wuxinyu@njau.edu.cn,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提交申请;
2.10月25日: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10月28日前:学院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学校;
4.11月初: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2.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协调处理;
3.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4.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方式:025-84396585,理科南楼F204。
草业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