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9〕184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 2022 级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9 月 21 日前,各学院、各班级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宣传工作;组织新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学生基本信息管理”入口,完善相关信息,并在线填写“2022年新生调查问卷”、“家庭情况调查问卷”(已填写的无需重复填写)。
1.9 月 23 日前,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困难生申请”入口,提交认定申请,并向由班主任、班委组成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递交《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材料。
2.9 月 28 日前,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家庭情况调查问卷”系统评分、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并将结果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
3.9 月 30 日前,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核。
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是我校学生资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认定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2.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学生诚信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引导学生争优不争贫,培养学生感恩意识。
3.充分保护受助学生隐私,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