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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业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 “瑞华启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文章作者:武昕宇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发[2020]103)、《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发[2019]357)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22023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2022-2023学年我院评定“瑞华启梦助学金”1名,要求在校一年级本科新生。

二、申报条件

见附件1

三、日程安排

1107日前:学院组织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做好组织评选工作。

21026日前:学院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学校;

311月初: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2、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协调处理;

3、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4、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方式:025-84396585,理科南楼F204

 

草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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