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草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学科点点长、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2.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专家组;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二、复试分数要求
招生专业 |
总分要求 (≥) |
政治理论 (≥) |
外语 (≥) |
业务课1 (≥) |
业务课2 (≥) |
草学 |
285 |
50 |
35 |
90 |
55 |
农艺与种业 |
270 |
60 |
40 |
70 |
60 |
注:“少民”、“士兵”专项执行学校统一划定的复试要求,具体见《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要求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名单已由学校统一公布,请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查询,并按《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资格审核。复试前,学院查验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是否与本人相符,并对学籍学历证明、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学院应留存考生复试时提供的各项纸质材料,以备复查。
资格审核时间:3月29日下午14:30。
资格审核地点:卫岗校区理科南楼F304。
资格审核流程: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课考察笔试时间:3月30日上午8:30-11:30。
考场安排:卫岗校区教学楼B101。
英语、综合能力面试时间:3月31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草学(卫岗校区理科南楼F304)
农艺与种业(卫岗校区理科南楼F130)
3.复试内容:英语、专业课、综合能力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具体内容如下:
(1) 英语:2分钟自我介绍+专业英语答题。
(2) 专业课考察:根据考生所选择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参考2024年招生目录),总分150分,考试时长:3小时。
(3) 综合能力面试:面试组提问。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150分)、英语考察(50分)、综合能力测试(100分,包括个人既往学业情况、综合素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现场反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复试总成绩合格线:180分。
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排名方法:由各学科按综合成绩排名。
四、录取工作
1.根据招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考生为定向在职考生,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学校不安排住宿。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调剂工作
预计我院农艺与种业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请见《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具体的调剂时间和基本要求预计4月8日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相关考生保持关注。
六、信息公开
1.复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学院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学院在确定本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经审核和学院领导确认签名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其他
1.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5-84395017,邮箱:yh@njau.edu.cn。
2.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3.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草业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