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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草业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10-21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为激励学院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充分调动同学们在学习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更好地对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草业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任主任委员,本科班班主任老师、专业教师、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参评对象及奖励比例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个各类单项奖学金)和各类校级、院级企业名人奖学金,覆盖全院全日制本科生。

三、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参考每项奖学金评选的具体细则。

四 、评选方案

校三好学生奖学金按照综合测评的排名进行评选,其余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进行奖学金申报。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包括学习成绩(由加权平均分折算得分)、综合测评分数、素质与能力分数。

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0%+综合测评成绩(10%+素质与能力(20%)。

1、学习成绩得分折算公式如下:学习成绩=当前学年各科加权平均分×70%,加权平均分以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统计。

2、综合测评得分折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总成绩×10%,综合测评总成绩以学校学生工作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统计。

3、综合素质与能力评价指对学生在评奖学年内发表论文、所获各级奖励和表彰的评价,计分按照加分细则进行累加,但不超过20分,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算。具体综合素质与能力加分见认定细则。

五、具体细节加分评定方法

类型

奖励方式

备注

类别

获奖等级

个人

集体

各类

竞赛

科技

比赛

国家级比赛(一//三等奖)

8/6/4

集体获奖按人数折算计分

科技比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大学生电脑网络大赛等相关项目。

省级比赛(一//三等奖)

5/4/3

校级比赛(一//三等奖)

3/2/1

院级比赛(一//三等奖)

2/1/0.5

文体

比赛

国家级比赛(一//三等奖)

6/5/4

集体获奖按人数折算计分

文体比赛包括文化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比赛。(如: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专项比赛、全国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

省级比赛(一//三等奖)

5/4/3

校级比赛(一//三等奖)

3/2/1

院级比赛(一//三等奖)

2/1/0.5

论文

发表

SCI收录

影响因子3

(第1/2/3作者)

10/6/4

1、所发表论文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其他内容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

2、独立作者得分等同于第1作者,SCI论文加分只认可前三作者;

3核心期刊的认定范围及类别依据《南京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目录》。

影响因子2-3

(第1/2/3作者)

9/5/3

影响因子1-2

(第1/2/3作者)

8/4/2

影响因子1

(第1/2/3作者)

6/3/1

核心

期刊

一类核心(第1/2作者)

5/2

二类核心(第1/2作者)

4/1

三类核心(第1作者)

3

一般

期刊

1作者

2

新闻报纸

在《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光明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文章(含通讯)第一作者3分,《南京日报》等市级报刊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创新项目或SRT

主持/

参与

国家级创新计划

4/3

未通过验收者,不加分。

省级创新计划

3/2

学校SRT项目

2/1

专利

发明

授权

6/4/2

发明人排名1/2/3

资格与等级考试

江苏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1/2

二级合格/三级合格

全国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1/2

三级合格/四级合格

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考试

1/2

四级分数533、六级通过/四级604、六级533

雅思、托福考试

1/2/3

雅思6分、托福80/雅思6.5分、托福90/雅思7分、托福100

评奖评优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4/2

省级/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团员

4/2/1

省级/校级/院级

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运动员

3

优秀志愿者

5/4/2/1

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

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集体荣誉

3/2/1

国家级/省级/校级

十佳班级、宿舍/先进宿舍

2/1

校级

补充说明:

1、所有申请项目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一律不作认定。

2、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的奖励(论文发表除外),只计最高分的奖励;同一等级考试只计最高分的奖励。

3、未经上述界定的加分项目,提交草业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后方可加分;其他奖励或有歧义的奖励分认定,由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评审程序

本科生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主要程序为:个人申请班级审核 学院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个人申请:学生个人对照相关条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已经用于申请奖学金的所有材料不得用于下一年度的奖学金申请)。

(二)学院审核: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各项分值,进行排序。

(三)评审:评审委员会采取公开答辩和集中讨论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公示: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奖学金评审

(一)申请奖学金当年未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

(二)欠缴学费、住宿费的;

(三)学期间擅自出国、出境或弃学者;

(四)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分,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追究的;

(五)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学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其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六)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草业学院

201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