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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草业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03-31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草业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草业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现制定201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张英俊

副组长:景桂英 沈益新

成 员:高务龙 邵 涛 李志华 杨志民 徐 彬 肖 燕

秘 书:班 宏 林桂娟

二、 招生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 复试资格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草业科学专业的达到《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可参加复试,不足的生源从校内、校外考生中调剂。

各专业根基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与拟招生人数比例在1.1-1.3:1

四、 招生名额分配

草业科学专业共招收20名硕士生,其中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各10名。

五、 复试工作

验证:43830——1100在逸夫楼2040集中查验往届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交《政治思想考核表》、《学习成绩单》、成绩专业排名证明、复试费80元。

考试:431300---1600集中统一进行复试笔试,考试科目为饲草生产学、草坪学,考试地点在教学综合楼B405教室。

专业课考试结束后进行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在专业课考试的教室进行。

面试44830,所有考生集中在理科南楼F301进行面试。面试小组有专人对面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填写《复试记录表》,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进行评分。

六、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英语应用能力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48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12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草业学院

20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