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4 年修订)》(校学发〔2024〕174 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公示如下:
草业211班:
组 长:张阳
学生代表:袁志涛、姚敏学、李婧、杨子琛、钱皞
草业221班:
组 长:李君风
学生代表:孙学东、付灿灿、阿卜杜拉、邓棋芳、钱翠微、孙怡
草业222班:
组 长:刘君
学生代表:刘明慧、朱智娴、杨婕、王旭、王馨姿、刘航
草业231班:
组 长:李伟
学生代表:张学阳、王英、楼俊豪、杨琰琨、霍桂芳、徐倩云、姜明康
草坪231班:
组 长:石木舟
学生代表:牛翊凯、王炜杰、张子肖、侯婧绪、刘哲希、张桐涛
草业241班:
组 长:秦正睿
学生代表:彭腕茹、黄宇檬、张纾睿、马晨枫、王博、陈鸿能、建尼别克
草坪241班:
组 长:于景金
学生代表:徐鹤宁、金鹏博、高天翊、普松滢、满泊宁、王若宁
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宇宣。
草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