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审议,制订了“草业学院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现予公布如下:
一、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特成立“草业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俊龙
副组长:高务龙 徐 彬
成 员:沈益新 邵 涛 郭振飞 杨志民 邵星源
秘 书:何晓芳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综合测评不超过1个B等,未受过任何处分。
2.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295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3.参加SRT项目且按期结题。
4.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三、推荐程序
符合免试推荐基本条件的同学在9月17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提出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与能力得分排名及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四、综合排名方案
推荐免试研究生人选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包括学习成绩(由GPA折算得分)和综合素质与能力。
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5%)+综合素质与能力(25%)。
1、学习成绩得分折算公式如下:学习成绩=本人GPA绩点/年级专业最高GPA绩点×75。GPA绩点以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统计。
2、综合素质与能力评价指对学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所获各级奖励和表彰的评价,计分按照加分细则进行累加,但不超过30分,超过30分的按30分计算。综合素质与能力得分折算公式如下:综合素质与能力=本人加分/30×25。具体综合素质与能力加分见认定细则。
3.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如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竞赛中获全国性一、二等奖(若为团体奖,个人排名须为前3名),或已在《南京农业大学自然科学核心期刊目录》二类以上学术期刊或者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或已发表SCI第二作者以上论文等,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和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可适当加大在综合考核评价中的得分权重,有关学生的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
五、综合素质与能力加分内容认定细则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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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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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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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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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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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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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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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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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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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6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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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获奖按人数折算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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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科技比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大学生电脑网络大赛等相关项目。
l 同一竞赛项目取最佳成绩,不重复计。
l 此类最多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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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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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4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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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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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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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
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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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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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5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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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获奖按人数折算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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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文体比赛包括文化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比赛。(如: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专项比赛、全国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
l 同一竞赛项目取最佳成绩,不重复计。
l 此类最多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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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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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4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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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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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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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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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
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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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子≥3
(第1/2/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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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6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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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所发表论文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其他内容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
l 独立作者得分等同于第1作者,SCI论文加分只认可前三作者;
l “核心期刊”的认定范围及类别依据《南京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目录》。
l 普通期刊为国家认可的,有正式期刊的刊号的期刊。
l 论文最多计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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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子2-3
(第1/2/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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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5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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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子1-2
(第1/2/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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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4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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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子≤1
(第1/2/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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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3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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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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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核心
(第1/2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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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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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核心
(第1/2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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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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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核心
(第1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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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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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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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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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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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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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光明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文章(含通讯)第一作者3分,《南京日报》等市级报刊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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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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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发明人排名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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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4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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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与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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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三级合格)
全国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合格/四级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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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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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最多计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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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考试
四级分数≥533、六级通过/四级≥604、六级≥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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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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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最多计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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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80分/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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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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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6分/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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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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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295/325(新计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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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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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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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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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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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除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外其他所有带有助学性质的奖学金都不在加分范围内
l 同类项目不重复计
l 此类最多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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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善宝、邹炳文等校级名人企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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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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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三好生奖学金、院级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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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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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省级/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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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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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省级/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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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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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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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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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志愿者
(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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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4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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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集体荣誉
(国家级/省级/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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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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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班级、宿舍/先进宿舍(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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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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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各项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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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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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所有申请项目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一律不作认定。
2.未经上述界定的加分项目,提交草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方可加分;其他奖励或有歧义的奖励分认定,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草业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草业学院
201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