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研究生同学:
本学期的研究生助教聘用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办法》(校研发【2021】191 号)文件精神,现将草业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基本条件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学期将招聘4名研究生助教。
2.南京农业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申请,有关教师也可向学院推荐。
3. 博士生助教培养环节不再归属于教务处招聘助教范畴。
博士生助教培养环节完成:
目前研究生系统正在完善博士生助教网上登记。
1.博士生可通过申报研究生助教工作岗位,完成研究生助教工作,上传《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考核表》PDF。
2.博士生可通过参与导师或者所在课题组教师的本、硕课程教学4-6学时,完成后上传《博士生助教上课质量反馈表》《上课情况记录表(含备课记录表)》PDF,无须申报助教岗位。
3.因协助导师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学位论文研究、或国家公派出国联合培养等需要,两年以上时间离开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回校进行论文答辩申请前应由学院组织为研究生和本科生进行一次专题报告,可相应减免助教工作量。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研究生助教工作安排。
2.每名研究生助教(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应在学院行政办公室值班,时间机动可调整,具体时间经与学院行政办公室协调后确定。
3.助教工作量以承担助教工作时间每个月达到20小时为一个基本工作任务,津贴标准为400元/月。如承担助教工作量不满基本工作任务,助教岗位津贴可按实际承担的助教工作量折算。
4.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按学期发放,每个学期按4个月标准发放;研究生院根据助教一学期的工作考核情况,统一在学期末制作岗位津贴发放清单,向考核合格的研究生一次性足额发放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者酌情扣减或取消津贴。
5.研究生助教每学期需认真记录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考核表》(见附件 4),聘期结束后,课程主讲教师及设岗学院对助教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级拟定“优秀”的助教需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获评研究生助教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发放证书。
4.研究生助教的工作内容包括,协助有关教师完成本科生教学有关事务、协助学院完成其他行政工作。
三、聘任规则与程序
1.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助教岗位,已申请助管岗位的不得申请助教岗位。
2.研究生助教聘任经自愿申请、导师同意和学院审查等程序后确定,原则上确定聘任后不得随意退出。
3.有意申请的研究生请在3月5日下午17:00前把附件:《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发送至邮箱yh@njau.edu.cn ,并提交纸质稿(需本人、课程主讲教师及研究生导师签字)至理科南楼F204办公室。
特此通知。
草业学院
2022年2月28日